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

(原創)不敢啟齒的天大喜訊?葉文南寫於 2010年10月12日 18:09

日前特別去買了兩份的報紙,每一分的報紙頭版頭條,都是大大的登載“諾貝爾和平獎”,今年的得獎人是劉曉波,也是中國第一人得到這項殊榮(去年為美國總統歐巴馬)。筆者原本不太瞭解劉曉波是何許人,如何有那本事拿到“諾貝爾和平獎”?看看報紙裏面寫的內容介紹,才知道是“08憲章”讓劉曉波入獄至今,是“劉曉波因觸犯中國法律而被中國司法機關判處徒刑的罪犯”(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的電視聲明)。

筆者看了看突然很想笑!中國走到今天,不論軍事、經濟、參與國際事務(辦奧運、世博、維和),都已經奠定世界數一數二不可替代的地位,竟然會怕一個沒有能力的“書生”,怕一個“敢言者”去從事“煽動顛覆國家政權”。以今天而言,最有可能讓共產黨失去政權的,恐怕只有臺灣的“中國國民黨”吧!?但以目前共產黨在大陸掌控的能力與實力,坦白說,再一萬個“中國國民黨”也無法讓大陸的執政黨(共產黨)下臺或失去政權。就憑他一個人(劉曉波),共產黨有什麼好怕的呢?

溫總理到國外訪問,已經說過多次:“保證人民選舉權、知情權、監督權、參與權”、“我認為言論自由對每一個國家,都是必不可少的,不但要讓人民享有言論自由,更重要的是,要創造條件讓他們能夠對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”,以上都是最近溫總理在國際場合的公開發言。如今,“諾貝爾獎”提供這個平臺,讓中國展現出“泱泱大國的胸懷與氣度”,而大陸面對“諾貝爾和平獎”,又為何躲躲閃閃、左支右絀呢?

過去臺灣也走過威權統治,兩蔣時期的各項對人民的控制,不亞於現在大陸的情況,而自1977年“高雄美麗島事件”後,經過一段時間的“陣痛期”(有街頭暴力抗議、當街打砸翻車、自焚、絕食。。。等等),許多異議人士(以施明德為首)被以“叛亂罪”關入大牢,有的一關二十幾年,有的較早放出來,經過“選舉”當上“市長”(高雄市的陳菊)。彼時並非馬上“百花齊放”,也是逐步的修法、開放黨禁(臺灣現在有一千多個黨,當然也有“臺灣共產黨”)、開放報禁、開放民營電視臺。。。從 “百年立法院”的普選、改選,到“總統”直選,一路上都是跌跌撞撞走了過來。所以,基本上臺灣現在的狀況,跟劉曉波的“08憲章”也差不到哪里。而差別在改革以前是“你說的話、寫的文章有叛國的內容,你就有罪”(也就是臺灣之前的“刑法100條”爭議);現在是“你做的事有叛國的行為內容與已經某部分發生效應”,才會收集證據定罪。臺灣的電視,從第一次民選“總統”李登輝上臺之後,哪一個元首不是在臺灣的電視上天天被罵?李登輝被罵的很慘(丟掉國民黨政權的始作俑者)、陳水扁被罵的更慘(是民進黨貪腐集團的總代表)、馬英九正在被罵(軟腳馬、跛腳馬)。而臺灣的老百姓看法很簡單,你不想被罵,就得做的更好;你下次想再幹四年,就得做的讓更多人的認同你的施政作為,來投你一票。這些施政作為,都有電視、報紙等媒體在檢驗著,也有“議會、立法院”在監督政府,稍微做的不好,隔天就被媒體嚴厲的批判。如去年的“88風災”,死了七百多人,行政首長(“行政院長”)與副首長(“行政副院長”),就被電視、報紙批判到下臺換人(災害發生時,行政首長去理頭髮,副行政首長“父親節”陪岳父吃飯),您以為在臺灣的官那麼好當嗎?

而從大陸的劉曉波得到“諾貝爾和平獎”,與溫總理最近幾次的國際場合談話,都顯示出大陸已經往“政治民主、言論自由”的方向靠近。果如是,則馬上面對的問題,就是“教育不足”。大陸從小的時候就被教育要“忠黨愛國”,要堅持“共產黨”領導、專政,所以一切要以“黨”的利益為利益,在這基礎之下,大陸民眾要怎麼接受“突然到手”的民主呢?萬一選出來的人,不是“上面”指定的人,那怎麼辦呢?這些都是臺灣過去剛開放民主的時候,所碰到過的事。所以,臺灣就被反對黨要求“軍隊國家化”、“公務員行政中立化”,不管哪一個黨執政,都能夠確保國家的運作與人民的生活作息一切如常。臺灣民眾在16~18歲上學之時,就要上孫中山先生的“民權初步”、“三民主義”(民族、民權、民生)課程,在滿二十歲時,才有“投票權”。所以,大陸要實施“民主”,就必須甩掉一些“偶像、造神”的觀念假像,先從教育開始,而老師們更是要補強“民權初步”的精髓,才能正確的教育好下一代對“民主”最基本的認識。

同時,開放認同“一個中國”主張的兩岸三地政黨,來大陸發展組織,形成競爭與刺激,造成良性循環的政治氛圍。透過修法的過程,適當放寬、解除“言論自由的範圍與限制”,讓兩岸三地的新聞媒體(電視臺、報紙),進入大陸經營,逐步放寬對新聞媒體的管控(管理還是需要,如臺灣的“NCC”)。這些都可以立法,做有效的規範與管理。

而開放民選的部分,可以從沿海挑選2~3個“鎮”或“區”開始,並同時選出有監督“鎮務行政”責任的“議員”(或鎮、區代表),比照臺灣或香港的模式試行。初步有了成功的基礎,再逐漸往“地藉市”的方向努力,不要求速度,但力求整體的運作在可以控制的範圍之下。以目前大陸的“村長”選舉而言,筆者所親眼聽到、看到的都是不好的一面。以臺灣的選舉法規而言,這些選“村長”的候選人都構成“賄選”的行為。不論候選人選前送什麼東西,或以任何形式的招待、請客、旅遊,選後期約給好處,讓得到好處的人投自己一票,都算“違法”,嚴重者不僅當選無效,還要被判刑坐牢。所以,老百姓“選舉與投票“的相關法紀教育,就要有電視、報紙廣為宣傳,並由國家提供豐富的獎金給檢舉“賄選”的檢舉人(必須成案,並且判刑確定)。選舉的細節,可以聘請臺灣、香港承辦過選務工作的人當顧問,指導如何辦好選務工作。

總而言之,劉曉波的得獎,大陸不應該視為“洪水猛獸”,以言論、思想、文字方式,將“良心犯”羅織入獄,實在悖離世界民主潮流。以劉曉波所提“批判式思想”,都只是一般現代人所需要的普世價值而已!胡主席也一再強調施政要“以人為本”,深入瞭解民間疾苦,解決人民所碰到的問題與困難。整體而言,中國各方面的強大已不可同日而語,尤其在經濟方面的表現,更讓世界刮目相看。就溫總理說過的一句話: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,經濟體制改革的果實就會得而復失。”所以,我們也期望大陸有令人振奮的政治改革作為,讓這個屬於中國人的“諾貝爾和平獎”更顯彌足珍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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